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九部分33条举措,聚焦乡村振兴主题,以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如期实现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九大重点工作,一言以蔽之:赋能‘三个农人’,擘画乡村振兴。”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长三角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叶斌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赋能“三个农人”,即服务好“守乡农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召唤回“返乡农人”——接受高等教育之后回乡创业的大学生和有一二拿手技能的城市务工农民;吸引来“下乡农人”——掌握专利技术、稀缺资源,拥有三农情怀、八方人脉的各类人才精英。实现乡村振兴,解决好人的问题才是根本。若能服务好“三个农人”,留住“三个农人”,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定会落到实处。
在专家看来,实现乡村振兴对提高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农村地区的后发优势也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支持。《意见》提出,要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从信贷、保险、债券、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个方面发挥好支农作用;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一是要围绕着农业产业链,为提升粮食安全等农业安全提供更多金融支持;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投入,需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协调配合;三是要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在城镇化背景下,为新市民提供更多样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这也将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曾刚说。
建设更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体系
《意见》所提及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处处可见金融服务的影子。比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部分提到,要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在“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中,要求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总体来看,过去一段时间,农村相关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发展很快。”曾刚表示,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加大了对相关主体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另一方面,综合性农村金融服务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在银行、保险、资本市场的多方合力下,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泛、产品机构主体多元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2年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49.25万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比上年末高3.1个百分点。“下一步,推动乡村振兴,需要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产业链发展,促进就业和农民增收,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告诉记者,同时,还需要加强财政政策,保险、期货、信贷等金融政策配合,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降低农村产业、经济发展风险溢价,让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具体看,在“健全乡村振兴的多元投入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
深入推进农信社与村镇银行改革化险
《意见》还提到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我国农村信用社体系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在服务“三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农信社法人机构2196家,法人机构数量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7.72%;资产总额达43.57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为12.63%。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高质量农村金融供给的重要内容,对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以来,农信社改革已然按下“加速键”。2022年4月18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挂牌,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正式在浙江落地,标志着新一轮农信社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河南、辽宁等地也先后通过组建农商联合银行的方式进行改革。今年,推动农信社改革也依然是各地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1月28日,新疆阿克苏召开支持农信社改革动员大会,启动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组建工作。
银保监会2023年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商银行、农信社风险化解,稳步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在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农信社改革、村镇银行重组也成为“高频词”,河南、四川、河北、甘肃、山西、山东等省份都将深化农信系统改革作为2023年的工作重点。
“总体而言,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应将能否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信社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指导,明确改革需要共同遵循的基本规则和要求。”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首先要选择适合的改革模式和方案,因地制宜推进省联社改革,各省应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和方案,更好地适应各地农信机构化险和发展需要。其次,要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能力,优化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建设股权优化、治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的现代农村中小银行。
此外,还要做好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改革化险工作。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186家、103家。因此,在改革化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处置高风险农信机构。“地方政府要落实好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董希淼表示。
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工作也在不断推进。2022年,宁夏、河北、云南等省份的多家村镇银行因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而解散。“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的优势就是扎根当地,更加聚焦、集中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但缺点也很明显,因为规模较小、分布较分散,公信力相对不如大型金融机构,一旦发生风险,可能会对整个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曾刚分析认为,推动改革化险,就是要进一步突出优势,修正缺陷,并探索出更多可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