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金融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帮助科技型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请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聚焦主业,发挥金融“毛细血管”功能作用,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
科技创新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各地方金融组织要立足大局,着眼长远,充分认识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用好金融“源头活水”从小额信贷支持、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个领域协同发力,全面助推科技型企业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有力支撑。
二、积极响应号召,落实政策要求
各地方金融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3〕1号)、《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政策精神,要用好地方政府推出的纾困政策,加大融资服务力度,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为监管部门分责,为科技企业市场主体解难。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三、创新产品服务,提升服务效能
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守正创新,主动作为,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充分发挥“决策链短、市场响应快”的优势,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解决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等企业融资难题,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需求,结合企业实际困难制定专属融资方案,有针对性开发创新特色产品满足不同企业需求,进一步减费让利,多措并举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服务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做好经验推广
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加强对在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资金问题方面采取的措施、推出的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提高科技型企业对地方金融组织融资服务的认知度。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复制推广成功经验,通过各市金融发展局或信息直报方式报送至省金融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将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共同打造良好金融生态,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省金融监管局
2023年2月28日